关于开展学校第二次党代会代表增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军发布时间:2024-05-21浏览次数:10

机关一党委各党支部:

按照学校部署,因工作需要,机关一党委须增选1名出席校二届四次党代会教职工党员代表。为做好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选程序

(一)酝酿推荐。对照党代表条件(参照《关于中国共产党蓝鲸体育(北京)有限公司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执行),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充分酝酿讨论,在机关党委正式党员范围内,每个党支部可推荐人选3人。

(二)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意见,召开机关一党委会,按不低于代表30%的差额比例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名单确定后与上级党组织沟通,广泛征求党员意见并组织考察在机关一党委范围内公示后,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党委组织部)。

(三)召开党委会,按不低于代表人数3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四)正式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在代表候选人中选举产生正式代表1名。

二、日程安排

(一)5月22日(周三)各党支部完成酝酿推荐工作,推荐3名代表候选人。

(二)5月24日(周五)下午,召开机关一党委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报学校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组织部)审查。

召开机关第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学校党委审核同意。

5月27日(周),根据学校党委审查批复意见,组织考察、征求意见、公示。

6月12日召开机关一党委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三、有关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代表增选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二)为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相关准备工作,请各党支部提前做好党员的通知工作,组织党员届时自带水笔提前10分钟按指定区域就座。

(三)请各党支部将推荐的3名代表候选人人选名单,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后于5月23日(周四)上午11:00前一并报送机关一党委。

 

附件:机关第一党委学校第二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人选名册

 

 

                      机关第一党委

                            2024年5月21日